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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确定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8-03-24  信息来源: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自治区工商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条主线,推动落实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两个健康”工作主题,坚持政治建会、团结立会、服务兴会、改革强会,广泛深入开展“抓学习、抓讨论、抓调研、抓服务、抓提升”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新型政商关系和弘扬新时代企业家精神,争当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持续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发展提速、比重提高、质量提升,不断开创新时代工商联工作新局面。

   一、坚持政治建会,不断增强工商联机关干部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四个意识”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组织专题培训、辅导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开展面向工商联机关干部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学习教育活动,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实质和部署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政治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增进政治共识,明确努力方向,推动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工商联各项工作中贯彻落实。

  (二)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和扩大教育成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要求,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分类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中轮训。落实自治区党委“1+3”制度体系要求,建立健全抓机关党建的工作机制,落实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强化党支部书记“一岗双责”责任,不断增强党支部书记管党治党的意识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化对廉政风险点的梳理,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风险防控。

  (三)深化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以“不忘创业初心,接力改革伟业”为主题,创新活动载体和活动方式,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与城川民族干部学院合作,举办培训班,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依托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成立内蒙古民营企业培训中心,开展培训工作。以宣传改革开放40周年内蒙古民营经济取得的历史成就和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重点,组织开展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以宣传贯彻落实《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自治区实施意见为契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的典型事迹。指导基层工商联和商协会组织开展符合年轻一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特点、行为方式、成长规律的教育活动。

 (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教育引导企业出资人支持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指导自治区工商联所属商会建立党组织,推动各地工商联所属商会开展党建工作。

   二、坚持团结立会,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

        (五)发挥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主体作用。修订有效发挥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常委和执委作用的办法,完善企业家副主席 (副会长)述职评议制度。改进各类会议、培训、活动形式,让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站前台、当主角。组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调研和视察活动,引导他们积极参政议政,帮助其提高建言献策质量。

  (六)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总结、宣传、推广各地践行亲清政商关系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形成和谐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企对话”机制和政企沟通平台,实现政企良性互动。制定《自治区工商联机关干部联系基层工作制度》,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反映诉求,解决问题。

  (七)引导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发展养殖业、种植业、创办项目、改善生态环境、电子商务服务等多种产业扶贫形式,推动“村(嘎查)企合作”精准扶贫开发行动广泛开展。建立龙头企业与农牧民利益连接机制、民营企业扶贫服务机制,促进优惠政策和帮扶项目落细、落实、落地。与有关部门共同举办“2018年内蒙古民营企业招聘周”和人才招聘活动。推荐我区优秀民营企业参加全国民营企业“关爱员工、实现双赢”和“全国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做好扶贫点对口帮扶工作。

   三、坚持服务兴会,推动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

  (八)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按照自治区党委课题调研工作机制,做好重点课题调研。按照全国工商联要求,开展民营企业全面提高质量情况重点调研、民营企业营商环境调研和民营企业进入金融领域有关情况问卷调查。做好内蒙古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和上规模民营企业调研。召开2018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新闻发布会。做好社情民意、团体提案、大会发言起草、征集、提交工作。

   (九)助推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创新驱动发展、“一带一路”“军民融合”“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积极投身“双创”实践。与自治区质监局共同策划实施“内蒙古民营企业品牌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努力打造一大批内蒙古民营企业新的知名品牌。实施“千户中小微企业成长工程”,对1000户成长性好、科技含量高、带动性强、市场前景广的中小微企业进行重点帮扶。加强与国内外工商社团及工商企业界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名企进蒙”活动。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第二届蒙商大会。

  (十)开展投融资、法律、人才等服务。与自治区金融办、中小企业局、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等部门机构合作,对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开展重点辅导、支持等金融服务工作。与内蒙古银行等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发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开展“法律三进”活动,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守法经营。筹建呼和浩特仲裁委商会仲裁中心,整合资源,拓宽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维权、法律咨询等服务。与自治区人社厅等部门共同开展专业、技能、管理等不同类别培训工作,提高民营企业员工素质。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继续推动民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建设。  
   四、坚持改革强会,不断增强工商联凝聚力、影响力和执行力

  (十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中组建行业商会。加强外埠商会建设,实现外埠省级内蒙古商会全覆盖。积极开展“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国家内蒙古商会组建工作。深入扎实做好“五好”旗县级工商联建设和“四好”商会建设工作。

   (十二)加强机关建设。增设自治区工商联专门委员会,修订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发挥作用的具体办法。优化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整合资源,加强智库建设。做好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制定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五年发展规划。加强对机关干部精准化培训,提升机关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全国工商联关于“网上工商联”工程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快自治区网上工商联建设。召开信息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和研究部署新形势下工商联信息工作。修改和完善机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确定2018年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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