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特色产业之乡”
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示精神,推动地方特色产业文化资源挖掘利用,培育扶持特色产业文化发展,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和产业扶贫。在全国开展中国特色产品之乡命名活动,宣传推广地方特色产品,促进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建设。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特色产业之乡”(以下简称“中国之乡”)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导品种选择。各地要以《特色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定规范》(T/OTOP1017-2022)、《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定规范管理办法》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充分挖掘资源文化优势,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统筹兼顾粮经产品、园艺产品、畜产品、水产品和林特产品等特色产品,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科学合理申报特色鲜明、优势集聚、产业融合、市场竞争力强的中国特色产业。
(二)申报基本要求。拟申报的中国产业之乡,应符合《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定规范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一是特色产业优势明显。资源特色鲜明、产业规模适度、生产历史悠久、绿色生态发展,拥有较好产业基础和相对完善的产业链条,是当地前三大特色农林牧主导产业之一,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竞争力。二是市场培育和品牌建设有力。特色农牧业产业融合发展程度高,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产品品质优良,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场管理机制健全,拥有一定影响力的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以及知名度高、美誉度好、影响力广的产品品牌。三是推进措施扎实有效。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扶持政策、土地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引进、价格机制和品牌创设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较好成效。四是引领产业高质量发展效果显著。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现代管理体系等方面引领示范作用明显,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五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数量。根据中国特色产业区的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在充分考虑各地农业综合区划、种养传统、生产规模、产业基础及发展潜力等因素基础上,确定了分省申报控制数。
(二)申报程序。省级评审委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省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定申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组织协调,地方政府自愿申报,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遴选,经中国之乡评审委员会同意后统一上报。计划单列市计入本省指标,由所在省评审委员会工作小组统筹安排上报。
(三)申报材料。申报主体需填写《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定申报书》(附件1-3),并提供创建工作方案及证明材料。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填写《中国产业之乡评定申报信息汇总表》明确推荐顺序,并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
三、认定管理
(一)中国特色产业之乡专家委员会。组织认定专家,开展中国之乡的评价认定、考核等工作。
(二)认定标准。围绕中国特产区的内涵与主要特征,从资源环境、生产传统、产业发展、市场品牌、保障措施五个方面,制定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中国之乡评定规范标准。
(三)评审公示。为确保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审委员会根据认定标准,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中国之乡认定建议名单,并在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审委员会主办单位官网和相关媒体公布,公示期为30个工作日。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申请后,中国特色产业之乡在每个省、自治区将稳定在5个旗(县、市)左右,并进一步强化规范管理、推动高效发展。各省级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省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国家建设重点,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2023年中国之乡认定要严格按照条件进行遴选,认真组织好申报书、工作方案、基础数据表审核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冯彪 13327103435
董春松 1368158362
010--8577799
中国特色产业之乡评审委员会
2023.1.1
现将申报表附在下方,有需要的可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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