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会领导批准,现将2018年元旦、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2017年12月30日至2018年1月1日放假。
二、春节:2月15日至2月21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日(星期二)、2月22日(星期四)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内蒙古民贸会秘书处
2017年12月28日